<%@ Page CodeBehind="InfoNews_001.aspx.cs"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false" Inherits="tzWeb.Info.Template.News.DefaultTmp.InfoNews_001" %> 地震灾区企业IPO优先审核-资讯-综合-融资动态- 资讯频道 - 中国招商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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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企业IPO优先审核
2008-7-1 东方早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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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灾区企业及个人期待的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终于落地。昨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资本、金融、保险市场功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对受灾地区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内容主要包括灾区居民购置自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统一下调为现行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免征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并支持受灾地区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

  放松灾区贷款限制

  在信贷方面,虽然昨日发布实施的《意见》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灾地区信贷投放,对受灾地区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但其前提仍然是“要在坚持总量从紧宏观政策的同时,对受灾地区信贷投放实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其中,对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用词为,“加大系统内调剂力度,将信贷资源向受灾地区倾斜”;对受灾地区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则有所放松,“可在满足资本充足率等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资金,支持当地恢复重建合理的信贷需求”。

  “这实质上就是放松了灾区地方银行的贷款限制,只要其资本充足率达到8%、贷存率低于75%即可。”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认为,“但从全国信贷总量来看,从紧基调并未改变,放松的灾区贷款的主要是从压缩其他地方贷款而来。”

  国家信息中心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首席经济学家祝宝良也持类似观点,但他同时指出,“由于灾区地方金融机构普遍规模较小,放宽也并不会对”从紧“政策带来冲击。”

  200亿再贷款“贴”银行

  与此同时,《意见》还照顾到了银行的利益。《意见》明确,2008年增加受灾地区2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再贷款利率在现行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水平上再降1个百分点。继续对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存款准备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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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lu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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